天津公积金提取方式有以下几种:
1. 购房提取: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且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50%。
2. 还贷提取:职工在购房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50%。
3. 租赁提取: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50%。
4. 装修提取: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装修总费用的70%,且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50%。
5. 退休提取: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6. 离职提取: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7. 疾病提取: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康复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提取方式均需符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的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或查阅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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